無錫市政府采購中心受無錫市公安局委托,就其醫(yī)用超聲波儀器及設備項目進行詢價采購,現(xiàn)就本次采購結果公布如下:
一、采購項目名稱及采購文件編號:醫(yī)用超聲波儀器及設備 XCGZX2016-0341
二、采購項目簡要說明:
醫(yī)用超聲波儀器及設備 1批,詳見采購公告及更正公告(如有)。
三、采購公告媒體及日期:
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(wǎng)、無錫政府采購網(wǎng)、江蘇政府采購網(wǎng)、中國政府采購網(wǎng)2017年2月28日發(fā)布采購公告。
四、評審信息:
評審日期:2017年3月10日
評審地點: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
詢價小組名單:蘭太平、由春媛、錢大鈞
五、成交信息:
至報價截止時間報價單位不足三家,根據(jù)政府采購法有關規(guī)定,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終止。
六、本公告期限:1個工作日。
七、本次采購聯(lián)系事項:
1、集中采購機構:無錫市政府采購中心
地址:無錫市濱湖區(qū)觀山路199號10號3樓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
郵編:214000
聯(lián)系人: 錢敏勛、王建蘭
電話:0510-81827738
傳真:0510-81827766
2、采購人:無錫市公安局
地址:無錫市惠山區(qū)錢橋鎮(zhèn)錢胡路567號
聯(lián)系人:蔡曉娟
電話:0510-82220200
各有關當事人對采購結果有異議,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,以書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確的請求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,向無錫市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,逾期將不再受理。
無錫市政府采購中心
2017年3月10日